霧社事件是發生於1930年日治台灣的抗日行動,地點在台中州能高郡霧社(今屬南投縣仁愛鄉)。事件是由於當地賽德克族(馬赫坡社),因為不滿台灣總督府與地方政府的壓迫而發起,犧牲人數近千人,僅次於西來庵事件。事件領導人莫那·魯道自殺外,參與行動的部落幾遭滅族,被強制遷至川中島(今清流部落)。霧社事件是台灣受日本統治期間最後一次武裝抗日行動。台灣總督府於此事件之處理方式遭日本帝國議會強烈質疑,總督石塚英藏與總務長官人見次郎等人遭撤換。多年來,臺灣有許多以霧社事件為題材的藝文與影視作品,以紀念這場戰役的人們。
發生背景
台灣山地地形破碎,形成了許多各自獨立的生活空間,因此孕育出幾十個各自關連卻又獨立的原住民族群。各族群有時相互通婚,有時互相鬥爭,彼此糾結纏繞,充滿許多族群矛盾和歷史仇恨,讓外來統治者有見縫插針的機會。
霧社位台灣中部山區,濁水溪上源於此。霧社恰好是中、北、東部原住民傳統生活領域分水嶺,是中央山脈重要據點,因此被台灣總督府視為山地理蕃的行政中樞。霧社群賽德克族人以數十或數百人形成一個部落,居住在霧社台地。計有馬赫坡社(Mahebo,今廬山溫泉區)、荷歌社(Hogo,今春陽部落)、塔洛灣社(Tarowan,今春陽溫泉)、波亞倫社(Boalun,今廬山部落)、斯克社(Suku,今台14線雲龍橋附近)、羅多夫社(Rodof,今仁愛國中至清境農場附近)、巴蘭社、塔卡南社、土岡社、西袍社、卡茲庫社,共11個蕃社。其中前面六社為霧社事件之起事者,日人稱為「反抗蕃社」。
清治時期長期間實行「畫界封山」政策,將不願承認清帝國政府統治權之「生番」隔離於界線外。清治末期實行「開山撫番」政策,除了懷柔手段,有時亦使用武力進行「開山」,征剿不服之原住民部落,原住民的傳統生活領域開始受到侵犯。1895年《馬關條約》簽訂後,日本人為了取得礦藏、木材等中高海拔山地資源,更加深入番界,於是與這些原住民(日人稱為高砂族,後繼之國民政府則稱為山地人)發生了許多戰爭與交流。其中最為國際社會所知的,就是霧社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