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個朋友希望我用十點來回答一個問題,就是她先生希望她可以當全職的家務管理者,但是她現在的工作環境不錯,所以,婚後到底該不該選擇工作,還是當家務管理者,就成為她很頭痛的問題。但其實我知道,她已經有答案了,所以我只是在寫廢文而已。
1.關於工作,其實也是關於選擇。選擇就要負責,不要老了再來卸責。你只需要為自己選擇,不要為夫為子,請你為自己。
2.現在逼人家結婚,以後人家就會逼你離婚。不要,千萬不要因為工作累了,想要找個人依賴,所以選擇結婚。也不要,千萬不要因為懷孕,想要找個人負責,所以選擇結婚。
3.全職的家務管理者工作,工作份量很重,而且:沒有升遷,最多是升格為婆婆,那你要等至少20年,有20年才升遷的工作嗎?沒有同儕,大概就是姑嫂,但是華妃不會是好惹的。沒有薪水,他給你的錢不是薪水,是家裡開銷,而且你要負責把一萬當三萬用。
4.有些男人即使有外遇也不願意離婚,原因就是他可以花一點點錢,就可以有一個清潔人員、父母的看護工、保母、出氣包、充氣娃娃、接送孩子司機、洗衣店員工。而第三者就負責打扮得漂亮陪他,他幹嘛要離婚?